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德人社字〔2025〕1号

来源: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01-02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德人社字〔2025〕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天衢新区社会事务管理部:

为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1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应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兜住、兜准、兜牢重点群体民生底线,确保政策及时落实落地。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

2025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