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财政局
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德人社发〔2024〕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天衢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养老保险市直管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落实有关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将调整的待遇于7月25日前发放到位。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财政局
2024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