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来农业科技发展(德州)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闫明、王鹏、朱洪录、李然然、常音春、周路生、王福明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陵劳人仲案字〔2026〕第127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8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劳动仲裁(德州市陵城区政务中心四楼8427室)开庭审理此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2026年8月10日前,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年6月22日
鲁公网安备 371402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