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22号)
(二)《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
二、申请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原件扫描件(或经主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并盖章的复印件扫描件)1份;
(三)有条件的,可提供评审结果公布文件、查询网站或查询电话。
三、补办评审职务资格证书办理流程:
(一)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号。
(二)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单位账号。在“职称证书补证”栏目中按照申请材料要求上传扫描件,将数据信息上报至所在单位审核。
(三)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单位账号,逐级审核补证信息并上报数据。
(四)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将数据信息上报至同级人社部门。
(五)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制发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登录个人账号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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